去喜歡自己做的事
2007-01-03 香港經濟日報: 理性怡情
快樂的秘訣
英國作家艾迪生說的快樂三要點是:有事可做,有事可愛,有事可盼。所謂做事,不一定指工作,也可以是閱讀、健身、看電影,總之自己應安排一些可做的事。若兩天假期只是睡覺,或靠在梳化上把電視頻道轉來轉去,那就決非「有事可做」。
「有事可愛」,是指你要做你喜歡的事。即使是最平常、最簡單的工作,也要以「樂業」的精神去從事。要覺得自己所做的事「可愛」。
「有事可盼」,是指你對要做的事有所期待。比如郊遊,比如出門旅行,比如泡一杯茶,邊看書邊聽音樂,比如去參加一次友好的茶敘。你期盼這件事,期盼有此一刻,即是快樂。
創作了兒童故事「小飛俠」(Peter Pan)這個人物的蘇格蘭作家詹姆斯˙巴利(James Barrie),關於「快樂」的名言是:「快樂的秘訣,不是做自己喜歡的事,而是去喜歡自己做的事。」
這是對艾迪生的「有事可愛」的另一種解釋。由於生活裏不見得每件事情都是我們所喜歡做的事,但是我們可以學著去喜歡自己做的事,樂趣是從你對事情有了不同看法後而產生的。每個人總會有必須做而且不得不做的事,因為人總是伴隨著不同的身份,而有必須擔負的責任。比如幫人帶孩子,如果這是你的責任,那麼你可以整天抱怨孩子多麼難帶、多麼操心,你也可以從孩子身上得到樂趣,從你照顧孩子的健康成長中感受到快樂。
就像食物一樣,我們都會有偏食的習慣,比如不喜歡大蒜,怕榴槤的味道,但如果你開始去嘗試,你就會發現原來味道不是自己所想像的那樣。「去喜歡自己做的事」,不但會帶來快樂,而且也只有這樣,才能從平凡的工作中獲取心得。
李怡
Posted: July 26th, 2007 under 李怡.
Comments: none

Write a comment